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科护士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精干、务实、高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护士管理队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次科护士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工作实际需要,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素质,激发活力,提高效率,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引导干部干事创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护理管理队伍,为我院医疗工作的全面提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竞聘人员范围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在职在岗正式护理工作人员。

    三、竞聘岗位及数量

    科护理长5名。

    四、基本资格

    1、学历条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经历条件:应当具备五年以上工龄。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经历。

    3、业绩条件:能够将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本部门实际相结合,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业绩得到部门领导和群众一致认可。

    4、其他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竞聘程序

    按照文件要求,医院成立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发布日期为2018年8月27日至9月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竞聘报名以个人自荐形式进行。竞聘人员需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科护士长竞聘上岗报名表》(附件1),并根据竞聘岗位条件提交相应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

附件1-护士长


    2、资格审查

    (1)报名资料审查
人事科负责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比对竞聘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要求。

    (2)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人事科将按照《天津医科大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津医大党发[2015]7号)的有关标准,对竞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3)任职回避审查
竞聘上岗实行任职回避制度。职工与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拟制)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竞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党办、院办负责对竞聘人员竞聘后是否构成任职回避进行审核。

    (4)问责影响期审查

    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天津市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竞聘人员是否处于问责影响期进行审查。

    (5)凡竞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况,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竞聘上岗的后续环节。

      ①竞聘人员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竞聘条件的;

      ②竞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结果影响竞聘的;

      ③竞聘人员竞聘上岗后将出现应回避的情形的;

      ④竞聘人员处于问责影响期内的;

      ⑤竞聘人员出现上述文件中规定不得参加竞聘的情形的。

    (三)组织竞聘

    竞聘采取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竞聘各环节均由党办、院办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院纪委的监督。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竞聘人员对履行岗位职责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采取闭卷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聘人员在能力素质、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竞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评委在院领导班子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临床科室主任中遴选产生。

    3、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主要考察竞聘人员德才表现及其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民主测评原则上在院中层干部范围及所在科室延伸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4、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应综合分析笔试、面试、民主测评、2015 年至2017 年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征求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全面考察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对是否适合和胜任竞聘岗位作出评价。

    组织考察形成综合性意见,作为提出拟聘人选建议的主要依据。

    (四)确定人选

    人事科将拟聘岗位候选人的组织考察材料提交院党委研究,确定岗位的竞聘上岗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医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反馈情况经调查核实影响竞聘结果的,取消竞聘上岗资格;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反馈情况不影响聘用结果的,按照上述文件履行相应的聘用手续。

    七 、本方案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口腔医院党委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