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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委托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17:08:48| 浏览次数: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于2024年7月17日将以院内评议方式,对我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委托服务项目进行论证评议工作,欢迎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参与。

一、项目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委托服务项目。

二、对参与机构资质的要求

(一)、参与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从事相关职业的资质。

(二)参与机构须提供其参加投标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参与医疗机构须出具其所提供服务价格明细。

(四)参与机构须说明其所提供的服务流程。

(五)参与机构可提供其他有关的说明性文件资料。

(六)以上内容需于评议当天提供一正两副的纸质文件。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总务科 梁老师

        联系电话:022-23332002

四、公告时间

        2024年7月5日 至 2024年7月12日